第 149 章(你觉得我这双手如何(加...)_美人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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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49 章(你觉得我这双手如何(加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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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百四十九章

  奉昭殿内,上首的永隆帝一言不发,反倒是几位辅臣大人,对这个提议颇为赞同。沈作明殉国,身后只留下两个女儿,孤苦无依。

  也幸亏这位三姑娘性子坚强,扛得住大事,一听说消息,便前往边关。

  这等胆识和坚韧,确实是值得称赞。

  在朝为官,谁不想一世尊荣,拜相封侯,荫庇子孙后代。

  沈作明无男丁继承爵位,长平侯府的命运便不知在何方。

  如今若是能册封沈氏女,倒也不失一种告慰英灵的方式。

  于是众人齐齐赞同谢的想法。

  毕竟之前沈绛身份之事,并未闹大,哪怕韩氏和霍贵妃联手做局,想要坐实沈绛卫氏余孽的身份,可是却因阿鸢而功败垂成。

  永隆帝似乎害怕旁人提起卫氏旧案,竟将此事压了下来。

  是以除了当日知晓真相的人之外,旁人都以为沈绛是因为沈作明而离开京城。

  所以朝臣对谢的提议,并无异议。

  永隆帝未当场表态,只是在众朝臣告退时,将谢留了下来。

  “你可知你方才之提议,实乃罪大恶极。”永隆帝脸色阴沉,显然是不悦谢的主张。

  虽然永隆帝未杀沈绛,饶她一命,但她的身份始终存疑。

  谢居然还敢提议,册封她为郡主一事。

  谢并未露出惧怕的神色,反而淡然解释道:“圣上息怒,微臣以为沈侯爷身死殉国,理应厚待其后人。”

  永隆帝怒道:“沈氏后人,并未只有沈家三女一人,沈氏嫡长女身份亦是尊贵。”

  “微臣之所以提议册封沈氏三女,一是因为沈侯出事,是沈家三女亲自前往边关,收殓沈侯爷,如今西北大营虽表面平稳,但失了主帅,将士岂能不人心浮动。沈绛目前便在边关,册封她有利于安定军心,。二则卫氏余党兴风作浪不断,此番册封沈绛,便是彰显皇上对沈侯的厚爱,以可避免日后有人再次利用沈绛身份作祟。”

  果然上首的永隆帝,在听完这番话,果然面色平静,不复刚才的怒气冲天。

  皇帝一直揪心西北大营,如今外敌环伺,若是边关不稳,便会引发滔天后患。

  谢之话,不无道理。

  沈绛身份存疑,也顶多是存疑。

  但如果此刻以沈氏女的身份册封她,他日卫氏余党便不能再以她的名义兴风作浪。

  先前皇帝就没杀沈绛,如今沈作明死了,若是贸然再动她。

  难免不引起天下人的非议。

  永隆帝竟发现谢这个提议,居然是解决目前危局的最妥善办法。

  谢离开奉昭殿,走到殿门外,他忍不住侧头看向一处。

  那是当日阿鸢被行刑的地方。

  就是在那里,沈绛亲眼看着她被打死。

  那日阿绛看向他的眼神,谢觉得自己这一世,都不会忘记。

  眼底温柔不复,唯有滔天恨意。

  谢知道自己今日为沈绛请封,并非她所愿,可他只想护她周全,保她平安。

  唯有让永隆帝亲自封赏她,才能彻底打消皇帝对她的杀意。

  皇帝杀人并非只是赐死,他手中还有锦衣卫。

  当初建威将军许昌全通敌一案,因为牵扯到魏王,永隆帝为了保全皇家脸面,便派锦衣卫暗杀此人,伪装成北戎人所为。

  可见锦衣卫这种脏活,平时没少干。

  如今沈绛远在边关,哪怕倾尽所有,他也要护着她。

  三日后,永隆帝下旨,封赏沈作明之女沈殊音为寿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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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郡主,嫡三女沈绛为长平郡主。

  永隆帝或许是想压制沈绛,并未只册封她一人。

  而是连同沈殊音一并赏封。

  如此厚赏,一经颁发,便是引得天下人盛赞皇上英明万岁。

  只是封赏诏书送往边关的同时,郢王世子谢再次病倒,待太医诊治,世子之病需要静养。

  一时间,原本在太子谋反案中乘风之上的谢。

  竟是被迫修养在家中。

  原本众朝臣以为,这位殿下在日后便会手握大权,权倾朝野。

  倒是被这身子给拖累了。

  另一边,一队锦衣卫护送传旨之人离开京城,前往边关。

  他们未到边关之时,沈绛已经在雍州城的将军府关了好几日。原来这两天她便让人收罗民间擅口技的艺人。

  若是雍州没有,便到别处去寻。

  好巧不巧,雍州还真有这么一位,当即就被请入了沈府。

  只是沈绛专门给这手艺人一处安静院落,每日前往一个时辰,旁人不许跟着。

  外人也不知,她跟这手艺人究竟学的是什么。

  倒是林度飞这日来城中办事,顺便到将军府拜访她。

  沈绛瞧见他,倒是格外开心:“你来的正好,我还打算这两日去军中找你。”

  “三姑娘有何吩咐?”林度飞好奇道。

  沈绛轻笑:“我与诸位将军的赌约,你可知道?”

  这事岂能不知。

  虽然大帐中商议的事情,但是也有藏不住事的,这件事还真的传遍军中。

  原本沈绛想要留在西北大营之事,在军士中便是两极分化。

  有人觉得虎父无犬女,沈侯英雄盖世,三姑娘定然也不差。

  那日她站在点将台上说的话,还是戳动了不少人的心。

  因此有人服她。

  但也有人觉得,行军打仗并非儿戏,哪有女子能入军营的,这位三姑娘瞧着娇滴滴的模样,只怕连把剑都握不住。

  林度飞作为曾经亲眼看过沈绛出手的人,自然不信她提不起剑这种话。

  只是打仗多艰难,战功亦不是戳手可得。

  虽然沈绛亲口说出,若是不立战功,便离开西北大营。

  但是她说的一月之期,都过去四五日了。

  也不见她到军中点兵,也不见她练兵。

  林度飞都替她急了。

  一听她说,林度飞赶紧点头:“自然是听说的,一月之约,转身便至,不知三姑娘有何打算。”

  “我正要与你说呢,你有兴趣与我一道吗?”沈绛淡然望着他。

  林度飞有些震惊:“三姑娘想要我做什么?”

  沈绛:“战功,我手下无兵,自然需要你助我。”

  林度飞虽来西北大营不过半年,但是他年轻气盛,又身负如此身手,之前与赤融伯颜一战,若不是他拼死抢回沈作明的尸身,只怕北戎人会将沈作明尸身当做战利品带回去。

  “度飞,你我相识京城,我深知你的品性和能力,若是叫我选一人,与他共赴战场,那么在战场我愿意将自己的后背交给你。”

  沈绛目光诚挚的望着林度飞。

  林度飞没想到,沈绛竟对自己有如此评价。

  一时,不免有些感动。

  他乃是军士出身,自然深知这句话中的深意和沉沉的信任。

  “三姑娘不弃,林度飞愿意追随。”

  沈绛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,立即道:“你随我来,我给你看样东西。”

  于是两人一道去了书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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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里本是沈作明所用的书房,一入内,墙壁上便挂着一条极大的疆域图。

  是整个大晋疆域图。

  沈作明将此图挂在书房,意在勉励自己,不可丢失大晋任何一片土地。

  不过沈绛直接将林度飞拉到一旁的书桌前。

  上面也摆着一张疆域图。

  只不过是局部疆域。

  “这是乌布沼泽地,”林度飞看了一眼,居然直接说了出来。

  沈绛大惊:“你看过这幅图?”

  林度飞摇摇头:“并未,只是我先前也研究过乌布沼泽地,因为此地乃是北戎人依仗的,特别是阿思兰的前锋营就驻扎在此沼泽地向东30里的地方。”

  “所以你研究乌布沼泽地,是想偷袭阿思兰的前锋营?”沈绛再次露出惊色。

  林度飞点头,沈绛朗然一笑:“果然,我没选错人。”

  这话让林度飞大惊,他望着沈绛:“难道,三姑娘你也是同样的想法。”

  沈绛点头。

  她的回应让林度飞有些大惊,更多的是大喜。

  他初到西北大营,便深入了解西北各处地貌地形,想要从别处突破北戎。

  只是当他提出,或许可以用轻骑兵从乌布沼泽地突破时,却被其他将军一致反对。

  他们认为乌布沼泽地,地形不熟,贸然进入,容易让士兵迷失。

  况且若是士兵骑马入沼泽地,很容易陷入其中。

  到时候后果不堪设想。

  林度飞曾想派斥候前往探查地形,但是又被阻止,认为此乃无用之功。

  他没想到,自己早已经被抛到一边的计划,此刻居然被沈绛再次提出。

  一时间,他倒是如找到知己般。

  林度飞当日提出此计划,并非是心血来潮,他是深入了解。

  “当初我初到西北大营,不仅找当地了解过,我还亲自深入过乌布沼泽地,”林度飞神秘道。

  沈绛望着他:“你居然还亲自去过乌布沼泽地?”

  林度飞摸了摸脑袋,有些不好意思:“虽然几位将军斥责我胆大妄为,不知所谓,但是沈侯却对我的提议颇感兴趣,甚至还派了两个斥候给我,让我亲探乌布沼泽地。”

  “我也是不探不知,一探方发现,原来乌布沼泽地,并不像草原人所宣扬的那般可怕。那次我在乌布沼泽地足足有十日,发现有些地方的土壤厚实坚硬,别说轻骑骑马而过,便是重骑兵也不在话下。”

  乌布沼泽地,在草原上一向有凶名。

  传闻这里,可吞尽一切,不管是牛羊还是活人,只要陷入沼泽地,都不会活着出来。

  对于草原人来说,牛羊便是他们的一切。

  所以对于这片沼泽地,敬而远之。

  可是随着时间流动,沼泽地也是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变化。

  沈绛道:“你所言与我得到的资料,乃是一致。可见我们确实可以从乌布沼泽地入手,为了以防万一,我打算派一队斥候,再去查探乌布沼泽地的情况。”

  她指了指桌上的疆域图,随后又拿出一卷羊皮纸,“这是我秘密得来的一幅图,上面乃是可供大军通过的路,你来看看。”

  林度飞与她一块看着眼前的这块地图。

  他这才发现,这条密道就在沼泽地的西南处,倒是与他之前探索的地方,有些靠近。

  “三姑娘此图是从何处得来?”

  见他好奇,沈绛轻笑:“从何处来,我虽不便告知,却也可以告诉你,这张图很可能成为我们的杀手锏。”

  两人详谈一番,虽然林度飞对于沈绛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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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现这片沼泽地的战略意图,格外开心。

  但他觉得,若只是这般,并不能轻易打败阿思兰。

  北戎前哨营虽只有一万人,却各个都是精兵,擅骑射,常能以速胜。

  大晋骑兵与其交手,屡屡会吃亏。

  先前赤融伯颜能设计斩杀沈作明,也多亏了这支前锋营。

  他们是日常战斗第一线的精兵,因此林度飞心中对他们格外忌惮。

  “我听闻阿思兰此人,颇为好色。”沈绛颇为好奇。

  林度飞不屑道:“这些异族蛮人,视女子如衣物,先前多次骚扰我边境,掳掠大晋女子,特别是这个阿思兰,我听闻他特别喜欢大晋女子,经常会抢劫商队,更会特地劫掠那些无辜的良家女子。”

  沈绛突然举起手,问道:“你觉得我这双手如何?”

  林度飞被她突如其来的一问,弄得面红耳赤。

  他轻声嘟囔:“三姑娘,女子柔荑,岂能亲自示人。”

  就连林度飞都琢磨不透,这位三姑娘的性子。

  瞧她模样,便是勋贵世家教养出来的大家闺秀,可是她的性子洒脱疏朗,更是不拘小节,就比方说刚才这句话,寻常女子岂好意思问的出。

  她却不,大胆直白,想说便说。

  丝毫不在意旁人的看法,就如当日她要留在军营那般。

  沈绛听他的话,笑话道:“原来你也是个老古板。”

  不过她也并未纠结这话,而是说道:“你觉得这双手,像是拿过刀的手吗?”

  “不像。”林度飞如实说道。

  沈绛的手掌摊在半空中,纤细粉白,指尖素素,如春日里刚冒尖儿的青葱,这双手实在是过分好看。

  它应该持书、抚琴、贴花黄。

  而不是拿刀。

  但是林度飞见过她拿刀的样子,挥刀无情,肃杀冷漠。

  沈绛笑了起来:“我自幼时,便一直不明白为何先生要让我一直学武,又一直保护这双手,他说我的手不该粗、不该糙。”

  或许姚寒山当年并无旁的想法,只是不愿她不用于别的世家少女。

  可是如今这反倒成了沈绛的一大利器。

  “你说阿思兰会喜欢我的模样吗?”沈绛轻声一笑。

  林度飞震惊,却领会到了沈绛的意图。

  阿思兰喜欢‘打猎’,他将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子视作猎物,因此沈绛便打算假扮这猎物。

  再好的猎手,终有一天也会被猎物啄了眼睛。

  他摇头不赞同道:“三姑娘,您乃千金之躯,岂可如此冒险。”

  沈绛莞尔一笑:“我说过我要杀了阿思兰,所以我这一场战功,便是阿思兰的人头。”

  这次她是猎手,阿思兰是猎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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